核心業務
環境影響評價服務
環評驗收服務
環境信息咨詢服務
環境評估服務
排污許可證咨詢
環保應急預案編制
環境保護監測
環境保護與治理咨詢服務
一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編制
根據項目方委托,收集項目建議書、可行性研究報告等資料,現場踏查項目擬選廠址,了解廠址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**點分布等,根據項目行業類別及污染特征,綜合分析確定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類別(書、表)、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及專題設置,據此開展環境監測工作,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。
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主要內容:
1、建設項目周圍地區環境概況及環境保護目標:準確描述項目擬建地所在行政區(含開發區,工業集中區)、省、市、縣、鎮村。詳細規范描述評價區所屬水系,排污及廢水受納水域環境功能區劃,重要濕地等水環境**保護目標。說明評價區域內土地利用現狀、主要居民點、學校、醫院、文物保護單位、自然保護區等**目標以及生態功能區類別。
2、環境質量現狀監測:按照環評導則,確定現狀監測內容,監測項目,監測頻次,評價標準等,對監測數據分析,給出區域環境質量達標情況。
3、工程分析:包括建設項目概況,原料及產品,生產工藝流程,能源消耗,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,擬采取的污染治理設施等。
4、環境影響預測:運用模式計算,預測項目投運后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范圍和程度,通過采取環保措施是否可以滿足區域環境質量要求。
5、環保治理及生態保護措施評價:擬采取的環保措施是否滿足污染物達標排放及生態保護要求。
6、建設項目環保驗收標準:明確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要求及執行標準,建設項目投產后日常監管要求,包括制定檢測計劃,定期開展日常監測,及時申領排污許可證,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并嚴格執行等。
7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:通過上述評價,給出項目與國家產業政策的符合性,擬選址合理性,現狀監測達標情況,環境影響預測結果,環保措施可行性,周邊環境可接受情況,項目建設從環保角度是否可行。
二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成果
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/表及各環境評價專題。
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/表專家(簽字)評審意見。
提交建設項目環境現狀監測數據報告。
提供環保部門審批文件。